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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佳绩
时间:2018-01-02 15:09:09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    201712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院法学一级学科获评B等级,进入全国前30%行列。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4月正式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全国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本轮评估参评高校多,评估指标客观公正。此次评估经历了材料报送、材料核实、主观评价、结果统计与发布四个阶段。评估结果按照“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原则,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目前,教育部学位中心公布学科评估结果是客观反映各学科在全国地位和整体水平的最权威指标。




在法学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40所,本次参评38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144所。我院法学一级学科在参评单位中位居前30%,全国排名并列第29,充分说明此轮法学学科建设周期取得了长足进步。我院也是江西省法学一级学科中进入全国前30%行列的唯一单位,表明我院法学一级学科建设水平在省内居于领先地位。

1998年起,我院先后获批经济法、民商法等8个法学二级硕士点,2003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江西省最早)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1年获准设置法律经济学博士点。法学学科是江西省“十五”“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学科,法学硕士点系省内唯一的法学类示范性硕士点。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江西省唯一)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2,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2人,博导11人,专任教师获博士学位比例为88%。近年来,我院围绕人才培养、师资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形成了研究特色鲜明、师资结构合理的基本格局。以此为基础,我院积极组织申报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与江西省一流专业建设,并大力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继往开来,不忘初心,我院将继续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实现新时代的法治梦想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