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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8年法律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10-13 23:53:52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法律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经济管理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人数及学习年限

拟招收人数为5—6名,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学制三至六年。

三、报考条件

因教育部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文件未下达,以下报考条件是参照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如有变动,以国家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届时请关注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⒊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⒋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的方式(网址:http://grs.jxufe.cn

网上报名时间及下载相关表格时间定于201711月至12月,报名费及相关表格请于20181月初之前送交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30013)。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暂定于2018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楼(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考生可来电垂询或登录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电话:研究生院(0791)83816805  法学院研究生办:(0791)83813062

网址:http://grs.jxuf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