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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时间:2019-12-10 11:44:27    来源:法学院分团委    编辑:    浏览次数:


11月29日晚,法学院于Q403会议室开展以“新时代劳动法与民法之关系的再思考”为主题的赣江法学讲坛讲座,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全兴教授担任主讲。讲座由法学院杨德敏院长主持。法学院研究生学子踊跃参与。

讲座伊始,王全兴教授立足于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史节点,提出了新时代下,我们需要用新的眼光、新的思维来考虑“劳动法与民法之关系”的观点。他指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时,国家就提出了全面深化体制改革这一命题,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更是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王兴全教授指出劳动法现存的五方面争议,一是劳动法模式表现为二元结构;二是存在劳动关系是否是给予劳动保护的唯一标准;三是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捆绑;劳动法保护手段一刀切;四是保护范围偏窄,与劳动市场灵活化存在冲突。针对上述问题,王教授解释道:我国法律体系的内部冲突决定了劳动法与民法之间的相互关系存在问题。紧接着,王全兴教授从四个视角入手,为同学们探寻劳动法与民法分工合作的曲径以探寻解决争议之路。随后,王全兴教授从立法角度讲解了两法分立的背景、局限以及两法关系重组的选择。最后他以一般法与特别法的适用规则为例,说明了劳动法与一般法适用的规则。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发言,与王全兴教授展开深入交流。针对同学的提问,王教授一一细心解答并给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最后,杨德敏院长认为王全兴教授的讲座站位高、视野广、讲解透,并对王老师的精彩讲座表示衷心地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别林斯基曾经说过:“作为新生力量的青年一代,应该成为时代的青年,每个青年具有新的思想,准备更替旧的思想。”王全兴教授今日的讲座,启发了法学院学子关于新时代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思考,激发了同学们对学术研究与法学理论探讨的热情。在思想的碰撞与交流中,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相信未来法学院的学子们定能奋发向上,在法学领域取得非凡的成就。(文/法学院  李娜)